梅山保税港区加强对投资应急及特殊和简小工程建设管理
为加快推进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确保建设工程高效、廉洁,梅山保税港区出台了《梅山岛开发建设管委会投资应急及特殊工程和简小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从三个方面明确加强对特定工程建设的管理。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主要为梅山岛开发建设管委会投资应急及特殊工程和简小工程建设,其中应急及特殊工程主要包括已立项批复但按照正常建设程序难以满足竣工交付时限的建设工程及已开工建设但按要求须提前建成交付使用的未发包单项(单位)配套及附属工程;简小工程主要是指工程造价概算在200万元(含)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明确实施程序。该办法对适用的应急及特殊工程规定了严格的实施程序,建设单位认为建设项目须列入应急及特殊工程的,经梅山管委会建设项目监管办审核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审定。列入应急及特殊工程的项目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组织协调,按照不同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发包。同时规定,简小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或建设单位工程发包内部运作办法组织发包的,发包结果、施工合同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明确监管措施。该办法明确规定,管委会分管领导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应急及特殊工程和简小工程建设,实行组织协调专题会议制度,对工程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督办检查,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同时,加大对应急及特殊工程和简小工程审计力度,工程完工后必须接受竣工决算审计,并视具体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东方廉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