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指示精神,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自2008年6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通过专项工作,使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章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重点是,完善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规范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强化因公出国(境)监督检查,实行公款出国(境)旅游责任追究。专项工作按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巩固三阶段进行。专项工作期间,建立由市纪委、市外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制止党政干部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东方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