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有企业保廉促效工作将从四个方面推进
市委近日印发的《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部署了今后五年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六大专项任务,其中“推进国有企业保廉促效工作”一项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内部重组,减少管理层级,加强对全资、控股子企业的监管,强化母公司的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功能。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制衡机制。规范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
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宁波市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监督制度。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机制,促进国有产权竞价交易。重点建设和推广应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动态监管。
三是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研究制定宁波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行为。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国有企业保廉促效长效机制。健全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党风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领导人每年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收入、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制定宁波市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