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引导企业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程投资建设任务,完善我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效绩考核体系,近期将出台《市属企业完成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考核办法》。
该办法着重对考核范围、考核对象、考核项目、考核指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考核范围为承担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市属企业。考核对象为企业的经营者,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考核项目为宁波书城、文化广场、五路四桥、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宁波市水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等十六个项目。考核指标为“投资完成率”和“工程形象进度”,分别从项目的确实际财务投资进度和实际建设进度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由市国资委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