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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国资[2006]19号
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效绩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效绩考核办法》
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效绩考核办法
为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政府性投资公司和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列入考核范围的公司名单详见表1。
二、公司经营者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列入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公司经营者副职年度收入一般为正职的80%。列入考核范围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事先报市国资委审核,公司经营者副职收入系数事先报市国资委备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其子公司兼职的,不得在其子公司领取薪酬;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其子公司兼职并领取薪酬的,不再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其考核办法和薪酬结果应报市国资委备案,且其最高薪酬一般不应超过母公司正职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收入。
三、公司年度经营效绩考核包括规模考核指标、经营考核指标和定性考核内容。其中,规模考核指标为:(1)净资产总额,(2)利润总额,(3)资产总额;经营考核指标为:(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2)净资产收益率,(3)投资回报率,(4)资产总额增长率,(5)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率;定性考核主要考核公司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投融资管理、项目建设、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党建及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内容。
四、公司经营者年度收入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准年薪、经营年薪和定性考核年薪三部分组成,其公式为:
经营者年度考核收入=基准年薪+经营年薪+定性考核年薪。
不宜适合上述考核办法的公司,经营者的年度收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一)基准年薪根据公司有关规模指标加权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基准年薪=各公司净资产对应的基本年薪×50%+各公司利润总额对应的基本年薪×25%+各公司资产总额对应的基本年薪×25%。规模考核指标及基准年薪对应表详见表2。
(二)经营年薪考核以年度公司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主要考核指标,并设置辅助考核指标及修正系数,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权后,结合参考考核指标计算确定。主要考核指标为: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辅助考核指标为: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资产总额增长率和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率;参考考核指标为:不良资产增加率、剥离资产处置率。
经营年薪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经营年薪=(考核期实际完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60%+辅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率×40%-参考考核指标未完成率)×基准年薪×修正系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难易程度,修正系数一般在1-1.2之间确定。考核期公司实际完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辅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率如为负数时,修正系数一般在0.8-1之间确定。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实际完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调整确认的国有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有所有者权益)×100%。
若年度调整确认的国有所有者权益为负增长,则考核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实际完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
考核期末调整确认的国有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审计后(合并会计报表)国有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内因客观因素增减的国有所有者权益。
考核期内因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所有者权益包括:
(1)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是指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对企业集团公司的投资或对其子企业追加投入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2)无偿划入: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3)资产评估:是指因投资、改制、上市及其他等原因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4)清产核资:是指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5)产权界定:是指按规定进行产权界定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6)资本(股票)溢价:是指企业整体或以主要资产溢价发行股票或配股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7)税收返还:是指按国家税收政策返还规定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企业收到的财政性补贴收入或税收返还计入当期损益;
(8)会计调整和减值准备转回:是指经营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重大变更、企业减值准备转回、企业会计差错调整等导致企业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动影响利润而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
(9)其他客观增加因素:是指除上述情形外,经市国资委确认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因素。
考核期内因客观因素减少的国有所有者权益包括:
(1)专项批准核销、提留:是指按国家清产核资等有关政策,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核销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及非统筹费用的支付等改革成本;
(2)无偿划出:是指按有关规定将本企业或子企业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其他企业集团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
(3)资产评估:是指因投资、改制、上市及其他等原因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
(4)产权界定:是指因产权界定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
(5)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帐:是指经核准经营期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帐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是指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
(7)企业按规定上缴红利: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在经营期内分配给投资者红利而减少企业企业所有者权益;
(8)会计调整和减值准备计提:是指经营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重大变更、企业减值准备计提、企业会计差错调整等导致企业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动影响利润而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
(9)其他客观减少因素:是指除上述情形外,经市国资委确认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因素。
2、辅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资产总额增长率)×1.2+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率×经市国资委确认的相应调整系数。
(1)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期末调整确认的公司净利润÷公司年平均净资产)×100%。公司年平均净资产=(调整确认的期初所有者权益+调整确认的期末所有者权益)÷2;
(2)投资回报率=(调整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公司年平均投资总额)×100%。公司年平均投资总额= (每月投资余额×n个月÷12);
(3)资产总额增长率=(考核期内调整确认的公司总资产平均额-公司上年末资产总额)÷公司上年末资产总额×100%。考核期内调整确认的公司总资产平均额= (每月总资产余额×n个月÷12)-(+)考核期内经确认的客观增加(减少)的总资产平均额。
(4)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率: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率=(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额÷上期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总额)×100%。其中: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增长额=本期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总额-上期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总额。营销、投资等业务指标根据各公司的类型,由公司自行选定适合行业特点的指标,报市国资委审核确定。
3、参考考核指标未完成率=不良资产增加率+未完成的剥离资产处置率。参考考核指标为否定指标(绝对值),在经营年薪中只扣不奖。其中:不良资产增加率=(期末不良资产总额-期初不良资产总额)÷期初不良资产总额×100%;未完成的剥离资产处置率=(期末完成的剥离资产处置率-剥离资产计划处置率)。
(三)定性考核年薪的办法由市国资委或市国资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定性考核年薪与基准年薪的比例原则上为:政府投资性和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为基准年薪的30%,文广宣传类公司为基准年薪的51%,经营类公司为基准年薪的20%。
五、公司经营者年薪实行“下限保底,上限封顶”办法,年薪下限保底额为基准年薪的80%,年薪上限封顶额控制在上年度考核应得年薪(剔除个别因素后)的1.15倍(含)以内。
六、经营者年薪计入公司工资总额,包括领取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公司应单独建立发放台帐。平时可按上年经确认的全部收入月平均数的80%分月计提和预发(除境外企业),次年考核结算兑现。实行“工效挂钩”的公司,经营者考核应得年薪作为单列工资处理。
七、设立创建市级“四好班子”考核奖。在创建市级“四好班子”建设中考核为前三名的公司(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范围),年度考核时对经营者(正职,副职按正职的80%)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为2万元,此项奖励额度不列入年薪上限封顶控制范围。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综合评定得分率×2万元。市级“四好班子”考核办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共同制定和实施。
八、建立公司经营者风险抵押制度,经营者年度应得全部考核收入的10%留作风险基金,风险基金上缴市国资委专户存储管理。存储的风险基金在三年期满或经营者在期间离任时,视审计、考核后状况进行清算。
九、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效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公司经营者年薪收入根据年度经营效绩考核情况确定,年度效绩考核情况是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公司经营效绩的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司于次年三月底前填写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及考核表报市国资委,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考核年度经营效绩的完成情况、企业发展与改革等重大经营活动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2)市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经营效绩进行审计,并提出公司经营效绩考核评价初步结果。(3)由市国资委或市国资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最终考核确定公司经营效绩,对公司经营者兑现年薪,并将结果报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十一、本办法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由市国资委解释。
附:表1、考核范围公司名单
表2、公司规模考核指标及基准年薪对应表
表1:考核范围公司名单
1、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2、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3、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4、宁兴(集团)有限公司
5、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7、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宁波市昆仑国际经贸公司
10、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11、宁波市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12、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宁波商贸国有资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表2:公司规模考核指标及基准年薪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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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总额(亿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资产总额(亿元) |
对应的基本年薪(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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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2)25%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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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以下(含本数) |
0.1亿以下(含本数) |
5亿以下(含本数)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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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含本数) |
0.1?0.25亿(含本数) |
5?10亿(含本数)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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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亿(含本数) |
0.25?0.50亿(含本数) |
10?20亿(含本数)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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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亿(含本数) |
0.50?0.80(含本数) |
20亿?30亿(含本数) |
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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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亿(含本数) |
0.80?1.10亿(含本数) |
30亿?40亿(含本数)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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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亿(含本数) |
1.10?1.80(含本数) |
40亿?50亿(含本数) |
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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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亿(含本数) |
1.80?3.00亿(含本数) |
50?70亿(含本数) |
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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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亿(含本数) |
3.00?4.50亿(含本数) |
70?90亿(含本数)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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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5亿(含本数) |
4.50-6.00亿(含本数) |
90-110亿(含本数) |
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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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5亿(含本数) |
6.00-8.00亿(含本数) |
110-130亿(含本数)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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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0亿(含本数) |
8.00-12.00亿(含本数) |
130-160亿(含本数)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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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亿(含本数) |
12.00-16.00亿(含本数) |
160-200亿(含本数) |
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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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亿以上 |
16.00亿以上 |
200亿以上 |
24万元 |
备注:1、上述各项指标均指公司上年经审计后合并会计报表的期末数。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新增纳入考核范围的公司,考核初期基本年薪在上述分档的基础上另行调整确定。
3、由于考核办法的调整,导致基准年薪大幅度降低的的个别公司,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基准年薪在20%的幅度内适当调整基本年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