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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资委200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07-05-17 来源: 宁波市国资委  点击数: 9

    2007年是落实监管职能,夯实监管基础的一年。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国资监管职能;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着力加快发展,做强做优,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着力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理顺体制,进一步落实国资监管职能
    (一)理顺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市委甬党发[2006]69号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界定事权,细化分工,明确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采用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和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有效机制,既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性。
    (二) 明确市国资委和企业集团的职责。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在国资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前提下,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积极性,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在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基础上,充分赋予企业职权。按照《公司法》要求,全面修订国有公司章程,更好地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职责,确保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定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董事会职责和须向市国资委报批的事项。推行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落实出资人的知情权和重大决策权。
    (三)加强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县(市)区的联系沟通,认真调查研究,着重指导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在产权交易、资产评估、绩效考核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
    (四)编制市属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尽快完成《市属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明确国有经济战略发展重点和国有企业调整发展方向。通过实施“三个收缩”、“三大集聚”,即纵向收缩国资的投资级次,横向收缩国资的分布跨度,点上收缩国资的股权比重;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向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聚,向企业的核心业务集聚。加快形成以港口、交通、能源、城建、水资源为代表的重要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优势产业板块,提高国有资产的集中度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属国有企业在基础性领域和重要行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五)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按照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调整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与指导,进一步明确市属企业主业和发展方向。按照整合资源、重组优势、优化配置、做大做强的原则,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是积极推进国有投资公司重组,整合同行业优质资源,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稳步推动市、区联动,共同投资形成几个大的战略性国有投资集团,重点做好梅山岛开发、会展、工业设计产业和创意街区、文化广场和轨道交通等五个战略投资公司的组建工作。三是坚持“有进有退,退而有序”的原则,整合规模小、经营不善的企业,尽快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和国有股权比例低的企业中退出,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四是进一步推进企业集团内部改革,通过横向重组和纵向整合,缩短产权链,减少企业层次,优化组织结构。五是推动县(市)区企业改革重组。
    (六)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大集团、大平台、大服务”的发展方向,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一是加快发展港口,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着重建设一批港口重大项目,优化资源,创新体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做好国贸平台开业后继续推进和功能延伸,扩大常年展规模及其在国内、国际上的影响。四是推动梅山岛等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探索研究梅山岛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规划和庄桥机场搬迁后的战略投资发展规划,并研究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五是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
    (七)化解企业融资担保压力。指导和帮助企业研究和探索新的融资思路和运作模式,积极运用市场资源,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并利用信托计划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重点做好宁波港集团企业改革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两家国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建立对政府项目实行财政投入资本金和贴息补助等制度,加大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
    (八)推动市政公用企业单位改革。在保持国有控制力的前提下,推动公用企业适度开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公益性、垄断性公用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政府推动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运行及管理模式。重点做好市煤气公司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市自来水总公司、公交总公司深化改革工作。
    三、突出重点,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九)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管理制度,出台《宁波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建立“主体到位、交易进场、信息公开、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国有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和保障国有资产有序流转。研究制订《关于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补充意见》,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十)规范不良资产管理。加强对改制企业的不良资产管理,出台《宁波市属企业不良资产核销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资产损失认定证据采信规定,规范不良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形式,明晰中介机构在不良资产的损失认定中的鉴证要求。针对企业改制后存在大量账销案存资产的实际,制订《宁波市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对核销资产实行跟踪检查,进一步强化账销案存资产管理。
    (十一)规范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着重在企业重大投资、融资、改制、改组、资产处置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建立和完善决策制度,重点是规范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咨询制度。检查企业投资、担保情况,探索开展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
    (十二)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深入调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着重增强企业领导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防范相结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从事经营管理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监督,保障国有资产有效营运
    (十三)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健全企业财务快报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及时分析经济运营状况,确保统计分析资料实用性和权威性,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推进企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组织开展企业财务人员的新会计准则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
    (十四)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检查企业内审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内审成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决策管理科学化中的重要作用。会同审计部门开展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企业财务审计或者专项审计。切实抓好审计整改意见落实。
    (十五)清查剥离资产。加强改制企业剥离产管理,着重明确资产的监管主体,落实监管主体的管理职责。检查未经批准或经批准占有、使用剥离资产单位的资产处置情况,加快资产处置步伐。研究制订管理办法,规范剥离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检查企业使用剥离资产对外担保或设定抵押情况,确保剥离资产安全完整。
    (十六)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国资监管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着重检查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产权交易、招投标和企业财务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管理层投资入股,检查所聘请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审计、产权交易等委托业务中的服务质量。
    五、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国资监管新方法
    (十七)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属监管企业和公用企业的效绩考核办法。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经营者年度绩效考核,既要突出保值增值考核重点,又要促进企业充分履行政府投资公司的职能。探索建立有效的经营者任期业绩考核机制,引导激励企业培养持续发展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市属企业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和完善市属公用事业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
    (十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快建立公司现代法人治理机制,不断创新,探索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状况的有效举措。根据企业管理层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改变“一肩挑”现象,逐步形成企业内部权力有效制衡机制。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制度。
    (十九)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展调研,增强指导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着重调查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国有资本运行方式与融资新模式、国有资产评估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评估方法、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途径等问题,提出创新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对策与建议。
    六、加强党建,为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市委甬党发[2006]69号文件,抓好企业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摸清企业党组织现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党的组织机构。开展将企业优秀骨干人员培养成党员,将优秀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双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一)推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会同组织部门,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配足配强企业领导班子。以“四好” 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主线,突出加强和规范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会同组织部门,制订和落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制度,推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聘用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企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素质。开展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配备和后备人才库建设等。
    (二十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以“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为重点,贯彻《宁波市惩治和预放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保廉防范制度。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加强考核与评价工作,逐步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积极开展效能监察。继续做好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正确处理惩治与防范、查处与保护的关系,认真受理和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等信访举报,促进企业发展。
    七、提高素质,增强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加强教育培训。围绕“素质工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着重提升机关干部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国资监管能力,适应国资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带动机关的政治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法制意识,坚持依法监管。
    (二十四)强化机关管理。开展机关党建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与要求,落实创建措施。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干部按制度办事,正确运用权力,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神。
    (二十五)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创新方法,加快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国资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对企业要求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树立群众观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和社会和谐。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好国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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